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在同一行业内或同一市场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一种旨在限制市场竞争、排除或减少竞争的行为约定。这类协议通常涉及价格固定、市场份额分配、限制产量或技术合作等具体形式,其核心目的是通过联合行动来削弱市场竞争,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或市场优势。
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本质上都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例如,多家企业可能通过协议约定统一产品售价,以避免价格战;或者协商划分市场区域,防止彼此之间的业务重叠。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市场活力下降、创新受阻以及整体经济效率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形式的合作都会被认定为横向垄断协议。只有当相关行为对市场竞争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才会受到法律规制。各国反垄断法规对此类行为均设有严格的禁止条款和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结而言,横向垄断协议是一种破坏市场自由竞争的不当行为,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与惩处,以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发展。